4月22日下午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
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自年5月1日起,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均由北塔区人民法院和武冈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受理,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管辖范围
北塔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双清区、大祥区、新邵县、邵东县、邵阳县、武冈市以及邵阳市市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武冈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北塔区、隆回县、洞口县、新宁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当日起,非集中管辖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此前已经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审理完毕。
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行政诉讼立案窗口,集中管辖范围内的当事人应当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各基层人民法院将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亦可以在属地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移交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受理。
此外,当事人申请执行集中管辖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应向集中管辖法院提出,由集中管辖法院负责执行工作,属地法院应当予以配合。
来源
邵阳新闻网
记者晏彬彬通讯员周盖雄陈凌云李丹枝
编辑
李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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