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省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已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名,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个。

此前,湖南多地纪委监委已通报一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和案例。从多地发布的通报中可以看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弄虚作假,擅离职守,履职不力,物资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各地通报如下:

长沙

家住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曲塘社区某小区的唐某某隐瞒农历年前有湖北省黄冈市往返史,并且不遵守国家居家不外出的号召和区、街规定自我隔离14天的要求,多次出入公众场合并频繁与其亲属接触。1月28日(正月初四)开始,与唐某某接触过的亲属陆续发烧。截止2月4日,唐某某及亲属共计8医院确诊或疑似人员,目前已经按照要求到长沙市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其余与唐某某密切接触的17人已按照疫情防控“四包一”方案要求居家隔离,进行严密管控。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和曲塘社区相关干部对疫情严重性的宣传不够,导致居民对疫情没有足够了解,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同时,曲塘社区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住户逐户上门摸排、逐人调查,虽对部分湖北回乡人员开展了上门摸排,但仅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辖区其他住户开展电话摸排。截止到唐某某疫情爆发,社区的逐户电话摸排还未覆盖到其所在楼栋。街道和社区相关干部在工作中对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排查工作有漏洞,导致疫情存在扩散风险。经雨花区纪委区监委调查并报区委批准,给予雨花亭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杰军、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广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永忠、街道公共服务办副主任龚虎通报批评处理;街道党工委委员周智(联点曲塘社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曲塘社区党总支书记王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曲塘社区主任(代)彭子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直接责任人由区纪委区监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娄底

1.冷水江市委办副主任蔡俊峰、市政府办副主任杨文不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根据娄底市委的安排,冷水江市应于1月26日7时30分前报送精确到乡镇街道的从湖北返乡人员统计数据(时间截至1月25日)及相关信息。蔡俊峰、杨文在具体落实工作中,没有认真领会上级的要求,没有抓好工作的督促落实,没有对相关材料与数据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导致冷水江市未能及时按要求报送从湖北返乡人员数据及相关信息,且先后三次报送的数据不一致,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经冷水江市委研究决定,对蔡俊峰、杨文予以停职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

2.涟源市古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贺永擅离职守问题。1月26日,经涟源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督查组督查发现,古塘乡值班领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贺永擅离职守、没有到岗到位。经涟源市委研究决定,对贺永予以停职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

湘乡

市福利中心主任肖德林履职不力问题。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市福利中心建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医学隔离观察点。在医学隔离观察点的推动建设中,肖德林工作迟缓、履职不力。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肖德林予以免职处理。

邵阳

1.邵东市宋家塘街道软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委员王振雄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王振雄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对排查摸底、居家隔离、公开信送达等工作落实不力。目前,宋家塘街道党工委正在按程序对王振雄进行免职处理。

2.隆回县罗洪镇、小沙江镇5名干部未按时到岗到位问题。1月27日,罗洪镇干部职工周平峰、王后祥,小沙江镇干部肖龙成、王云楚、杨其林等5名干部,未按照县镇两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按时到岗。1月27日,周平峰、王后祥、肖龙成、王云楚、杨其林均被通报批评。

3.隆回县交通运输局相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月29日督查发现,司门前镇车站张贴疫情防控公告不规范,荷香桥镇车站未停运省际班车,滩头镇存在客运车辆违规运营问题。当天,司门前镇车站、荷香桥镇车站、滩头运管中队、龙源客运公司负责人被约谈。有关问题已责令整改到位。

4.洞口县黄桥镇、水东镇、古楼乡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1月24日至1月27日督查发现,黄桥镇、水东镇值班人员不在值班室,古楼乡电话查岗无人接听。1月29日,黄桥镇、水东镇、古楼乡党委书记均被提醒谈话。

5.新宁县黄金瑶族乡大龙村党支部书记曾德义擅自缺席乡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问题。1月26日,曾德义未经黄金瑶族乡主要领导同意,以道路结冰无法出行为由,擅自缺席当天该乡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经查证其缺会理由不属实。1月28日,曾德义被通报批评。

6.医院注射室职工廖萍违规发布不实信息问题。1月26日上午,廖萍以网名“冰璃”在本院注射室工作群中发布“邵阳县有一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实信息,注射室护士长钟丽莉对此负有领导责任。1月28日,廖萍被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扣发当月绩效;钟丽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衡阳

1月28日,衡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唐青擅离职守,没有在岗在位。1月29日,唐青受到停职处理,问责程序正在启动。

1月26日,衡阳市纪委监委、市卫健委联合督查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医院未制订防控疫情应急预案,未按要求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台等,发热门诊地点偏僻,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到位。1月28日,医院院长袁剑峰受到免职处理,衡东县卫健局副局长向献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此外,祁东县河街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全朱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缓报疫情,受到党内免职处理,对其居委会委员职务停止执行,并启动相关罢免程序;衡南县泉湖镇林业站站长杨伟良、文化站站长李珣擅离职守,受到免职处理。

益阳

1.桃江县高桥镇石头坪村支部书记刘定基、石井头村村支委委员张楚龙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1月21日以后,高桥镇有两户村民从湖北返村后,有走亲访友、操办丧事、开门经营生意等行为,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高桥镇和石头坪村、石井头村有关干部负有责任。石头坪村支部书记刘定基、石井头村支委委员张楚龙被给予诫勉谈话,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慧锋、彭喜华等6人被予以通报批评。

2.南县南洲镇洗马湖村支部书记马辉等对武汉返乡人员情况摸排不到位的问题。由于工作不细致、信息摸排不准确,南洲镇洗马湖村对曾有武汉出差经历的秦某冬(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未及时纳入重点排查对象。南洲镇洗马湖村支部书记马辉、支部委员赵铁斌、村六组组长付学明负有责任。马辉被谈话提醒,赵铁斌、付学明被予以批评教育。

3.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修山监管所副所长肖翔、工作人员尹智东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1月25日,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基层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时发现,修山监管所带班领导肖翔、值班人员尹智东擅离职守。肖翔、尹智东均被给予警告处分。

4.赫山区岳家桥镇黄板桥村村委委员刘庆苏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1月21日,岳家桥镇黄板桥村村委委员刘庆苏亲属4人从武汉市驾车返回岳家桥镇黄板桥村。1月26日,经上级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决定,要求刘庆苏自行居家隔离,但刘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外出,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刘庆苏被予以通报批评。

5.桃江县疫情防控办公室防疫物资管理不严格、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疫情发生以来,桃江县疫情防控办公室对防控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没有物资出入库明细表,未将上级下发的防疫物资单独造册发放。至督查时,还存在12个单位未及时领取一次性口罩等防疫物资。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江霞、县科工局园区服务中心干部邓淑娴被予以谈话提醒。

6.赫山区疾控中心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疫情发生以来,赫山区疾控中心存在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入库无交接登记、出库无经手人签字、物资台账不清等问题,一次性外科口罩出库数与发放统计数不准确。区疾控中心主任鲁雪华、副主任王介初被谈话提醒。

张家界

永定区新桥镇、天门山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到位问题。年1月28日,永定区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新桥镇贵峪村陈家院组30余人聚集打牌,天门山镇大坪居委会多人聚集打牌、跳广场舞,无人劝阻、制止,两镇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流于形式,防控主体责任不严不实。1月28日,新桥镇、天门山镇被通报批评。

慈利县岩泊渡镇马公渡村村委会主任向家清散布虚假信息问题。年1月22日,向家清在“马公渡综合维稳法律顾问工作群”(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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