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现向社会公布中央、省、市及我县四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平台,广泛征集办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1.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等行为;2.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3.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的行为;4.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行为;5.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以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行为;6.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行为;7.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行为;8.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9.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行为;10.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中央政法委在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可通过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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