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高考“备战”的钟声刚刚敲响,考场“鏖战”的“硝烟”才刚散去,一转眼,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各类学校开学季的脚步声却又越来越近。

屈指算来,虽然离大学校园开学的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但是,许多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和他们家长,伴随着那颗期待和憧憬之心,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和激动,早已飞到大学校园。

十年寒窗,勤耕苦耘,一朝喜讯,酸甜苦辣尽偿。

每年高考结束,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家长,渴盼的就是高考成绩和那纸录取通知书。

而每当这个时候,人们看到的,却是兴奋与失落并存,激动与沮丧共舞,耳闻目睹到的,大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除了“金榜题名”,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和家长,有说不出来的欢喜和畅快外,更多充满沮丧和失落的,还是那些高考落榜的考生和考生家长。

而伴随着大学开学季的来临,除了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激动和失落,欢欣和沮丧,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许就是人们对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担忧和不堪回首。

而这种担忧和不堪回首,曾经刺激过人们纯洁的美好心灵,“搅局”过人们最起码的良知道德,挑战过人们心目中神圣的法律底线。

对此,我们不妨再追忆过往,通过这些案例,再次警钟常鸣。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年,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高三学生陈春秀,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某理工大学。

结果,却被他人冒名顶替。期间,陈春秀一无所知,直到年,事情才被媒体曝光,迅速引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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