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达宏率队到蕉岭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站、蕉城镇金发纸业等地检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低碳绿色发展规定、污染防治规定等落实情况。检查组对蕉岭县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表示肯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我县全面贯彻实施,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以人为本,用好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红色苏区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县领导张伟杰、徐永岭、江运洪陪同检查。

供稿: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曾超武

编辑: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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