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湖南接连发生了三起“少年行凶案”。这是典型的“剧场效应”。
年12月2日晚,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12岁的吴某,系在读六年级学生其母亲陈某发现儿子在家抽烟,便用皮带抽打了儿子,并摔了儿子的手机。吴某不满母亲对自己的殴打,当即进厨房拿出菜刀,对母亲砍了20多刀,最后死在家中。
年12月31日下午,衡南县三塘镇学塘村湾塘组,现年13岁的罗某,系三塘镇华星学校初一在读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花,现年45岁,系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春,现年51岁,锤伤后,逃逸现场。经全力抢救,伤者谭某花、罗某春因伤势过重死亡。
今年1月15日,湖南娄底涟源市桥头河镇株木七年级班学生贺某涛,12岁,与同班同学严某灵,13岁,发生争执后,严某灵用匕首捅伤贺某涛背部、腹部等多处。贺某医院抢救,最终无效死亡。
来自网络在湖南之所以出现这样“效应”,与犯事少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不无关系。
据相关报道称,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12岁的吴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其家人还想把孩子送回原学校就读,遭到很多学生家长的抵制。
这是应该的,特殊学生就应该进特殊学校。一是对其他学生安全负责,二是对“问题少年”负责。
心理矫正(来自网络)大多数“问题少年”出了“问题”其背后的一定有深层次原因。假如我们对这些孩子听之任之,对他们的错误、犯罪不引起足够重视,不给予相应的合理惩戒,一定会给其造成他孩子这样的影响:我是少年,犯了事,没有什么大不了。所以,在未来的生活、学习、交往中,“激动”“冲动”甚至“行凶”都因为“年龄小”这张“牌”,成为挡箭牌。
所谓“剧场效应”,就是如果剧场里有一个小孩站起来看戏,没有得到制止,就会有接二连三的小孩效仿。这在湖南地区在早些时候就发生过多起行凶、“弑师”恶性事件得到印证。
年12月4日,湖南省邵东县,一高三学生持刀杀死老师。凶手系其学生,年满十八岁。年10月18日,湖南邵东县廉桥镇新廉小学一名现年52岁女教师被三名未成年学生杀害一事。3名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最小的只有11岁,最大的也才13岁。年10月22日凌晨,长沙市岳麓区某商务进修学院门口,一名学生用一把水果刀将老师捅伤致死,涉事学生15岁。年11月12日,沅江三中班主任鲍老师被罗某用一把尖刀刺死。据邵东县人民法院通报,从年6月到年11月30日,该庭共受理刑事案件53件人,其中14—16岁未成年被告人19人,16—18岁未成年被告人54人。
来自网络这些“事件”的发生,除了与家庭、学校的教育的方式有关外,社会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事件”的效应影响不无关系。对“恶性事件”的处理不力,有效应;对“恶性事件处理”得力,同样有影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严出孝子”。我我们提倡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我们同样要从严治乱,从严治学。
梁启超说过,少年是什么样子,我们民族未来、国家未来就是什么样子。我们要复兴,要立于不败之林,就得要从少年抓取。
一位专家呼吁,学生如果出现不良行为,教育无效后必须送工读学校。针对有严重不良习惯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公办特殊学校,这就是由司法部门主办的“工读学校”,它是一所“医院”,让问题少年到这里“治疗”,直到心理恢复健康了,才可以回归社会。
这是对“问题孩子”负责,也是对民族未来负责,是对历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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