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01号
被继承人谢迁林于年3月30日经合法取得位于邵东县城龙石一路以西、创业大道以北县储备用地年17-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平方米,谢迁林占34.39%份额,尚未办理土地首次登记,上述不动产系谢迁林与王辞娥共同共有。
谢迁林已死亡,根据申请人王辞娥、谢小潮、谢小凯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谢迁林的遗产由王辞娥、谢小潮、谢小凯共同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该不动产权利全部确定给王辞娥、谢小潮、谢小凯,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5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邵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邵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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