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高等院校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8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三)具备对应职位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二级乙等(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年6月30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即年6月30日后出生)。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面向高等院校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84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核定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面试、体检、考核、选取单位、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邵东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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