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戚娜李青梅)“我以为像我这种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后回家自己组装的,算不上什么严重的违法行为,只要不出什么大事,顶多关上几天就能放出去了。没想到居然构成了非法制造枪支罪……”

近日,邵东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的案件,被告人石某明和被告人谢某梧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

石某明在谢某梧开的伞具厂打工,二人系雇佣关系。平日里,石某明下班后会偶尔拿出自己在网上购买的气枪去山上打鸟,谢某梧看见后也想要一把。于是,年1月,谢某梧先后转账给石某明元人民币,要石某明帮其在网上选购射钉枪配件。到货后,两人一起在邵东县廉桥镇一无名“打粉店”将其加工、组装成一支枪长mm、枪管长mm、枪管口径内径为5.3mm的黑色可折叠射钉枪改装枪。年,公安机关查获网上枪支配件卖家,并顺藤摸瓜将石某明与谢某梧逮捕归案。

在审讯过程中,石某明因其不懂法,试图隐瞒事实,曾多次承认射钉枪是自己的,企图帮老板谢某梧揽罪。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明确告知,这种在网上购买配件组装枪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法律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无知的石某明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此时已悔之晚矣!

法官告诫:切勿一时兴起触犯法律而不自知,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也是法治社会必然要求。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435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