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长沙打非专线

在长沙设立两家“君逸”字号的投资公司,非法吸收资金多万元……最近,邵东人李立平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被告人李立平,男,年4月8日出生于湖南省邵东县。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李立平却是两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

年6月14日,李立平成立君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君毅投资”),住所地在长沙市芙蓉区颐美汇现代城,李立平实际出资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公司。

年7月24日,君毅(长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君毅合伙”)成立,主要经营场所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贰号业务楼,李立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永安信(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负责实际经营。

经查,年8月至年9月期间,李立平以君毅投资、君毅合伙的名义,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开设门店、刊登报纸、树立广告牌、业务员拨打电话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包含部分有过业务往来的客户、同学和朋友)公开宣传投资房地产等项目收益好,承诺以15%-43%的年利率给付回报,到期归还本金,吸引25名客户前来投资。

据李立平供述,他成立君毅公司、君毅合伙之后,以投资房地产项目为主、小部分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形式,宣传投资的项目年收益率比较高,让他们对投资项目放心,并进行项目讲解,吸引客户进行投资。客户部分是其和解某的同学、老乡和朋友,部分是业务员自己到外面寻找,还有一部分是投资客户自己找到门店来。另外,其公司还在谭邵高速公路、高铁站等地,以挂招牌的形式对外宣传君毅公司的连锁加盟合作业务。

客户与君毅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或与君毅合伙签署《项目认购书》,将投资的资金转入君毅投资或者君毅合伙账户,君毅合伙将吸收的资金转入北京永安信股权投资基金(普通合伙)账户,最终转入各项目方账户。君毅投资从中收取各项管理费。

年4月,君毅投资因项目方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向客户还本付息。

年7月6日,投资客户喻某等人报案。年10月9日10时左右,李立平在长沙市开福区被公安机关带回调查。年9月23日18时左右,李立平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

经审计,君毅公司、君毅合伙共发展投资客户25人,吸收资金共计元,支付收益元。

年11月20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立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李立平返还各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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