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和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全力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为落实《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招用名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从事劳动力调查、招聘信息发布、组织用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按照“一村(社区)一岗位”的原则,招聘对象面向东阿县辖区内所有个行政村(社区)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待遇
各镇(街道)要按照“一村(社区)一岗”的原则,面向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进行开发安置,招录人员专项从事农村劳动力调查、招聘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协调返乡农民工就业地就近就业、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本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至年6月底,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统筹列支。
三、报名事项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年3月17日至年3月20日。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所。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包括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适合困难人员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报名人员,须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乡镇(街道)人社所审核申请人员相关材料后,集中报县人社局部门予以资格审核确认。
四、考察录用
乡镇(街道)人社所或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比选、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录用。原则上各行政村(社区)的临时性岗位在本行政村(社区)申请人员中产生;本行政村(社区)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指标可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原则调剂使用,实现工作范围全覆盖。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地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由县人社部门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六、岗位管理
本批临时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由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指导订立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工作任务,乡镇(街道)人社所和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本招聘公告由东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柴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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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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