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学良
大集体时代,农村有个体自由劳动者自由吗,恐怕大多数人会说没有。但实际上,确实有一个群体,他们跟普通社员不一样,不受生产队约束,可以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凭一身手艺,走街串巷、走南闯北,靠手艺挣钱吃饭养家,他们就是人们通称的乡村手艺人。
农耕时代,手艺人显得尤为重要。简单地说,它为人们劳动生产提供工具保障,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便利,因此不可或缺。例如,从事农业生产,必须借助于犁铧锄锹桶筐等工具,需要木匠铁匠篾匠石匠桶匠等,至于人们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更是离不开手艺人,如建造维修房屋的木匠泥匠瓦匠油漆匠等,穿衣盖被的缝纫匠弹花匠等,还有杀猪匠剃头匠阉猪匠补锅匠补鞋匠等,林林总总,构成了乡间手艺人这个庞大的群体。
其实,在大集体时代,乡村手艺人不仅是农村而是整个社会中,唯一一群个体自由劳动者。集体时代,理想的目标就是消灭剥削、消除私营和个体,不允许有个体劳动者和私营的存在,所以,当时的城镇,不仅没有个体工商户,就是手艺人,也被组织组合起来,成立集体性质的专业社,如木器社竹器社缝纫社铁器社等,甚至如理发,也成立理发社,实行国营和集体经营。所以呢,当时的城镇,是没有自由的个体手艺人存在的。
那么,当时的农村,为什么没有像城镇一样,把手艺人组织在一起,实行集体管理集体计酬,而是允许和放任这些个体和自由的存在?这大概缘于当时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财产权利、居住分散等特殊情况,打个比方,当时,城镇居民没有自己产权的住房,统一住的是公租房,建筑和维修统一归公家管,不用自己操心,没有私的需求当然就不需要私的供给。而农村不同,住房是农民社员自有的,有建造和维修的个人需求,就需要匹配这种个体的供给,所以,即使认为是极左的年代,农村也是允许个体手艺人这种自由职业者。
说大集体时代,手艺人是一群自由职业者,这只是相对的。毕竟,他们的身份也是农民社员,属于生产队中的一员,自然受生产队管理约束。所以,这些手艺人要实现手艺自由,还得生产队集体同意,并且采取一种特别的交易及劳动报酬方式,即交钱买工分。
所谓“交钱买工分”,手艺人户口、身份关系、家庭成员仍在生产队,而当时生产队中是农村的最基础生产和分配单元,所以,手艺人外出干活挣钱,必须要与生产队实行交易,就是手艺人在外挣得的钱要向生产队上交,生产队记工分,然后像普通社员一样,年底参与生产队分红,分粮食分现金。
这里关键是上交的标准,就是交多少钱才换来一条工(10分的工日),这个标准是各生产队自行定的,一般会考虑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一个是不得高于当时手艺人工价的行情,例如做一天工,只能挣1.5元钱,你要上交1.6元,显然不合理也不可能,另一个是不得低于生产队工分的分红值,例如,生产队一个工日的分红是0.8元,手艺人最起码不得低于这个价,低了,那生产队和在家参加生产劳动的社员们就亏了,肯定不同意。
小编所在生产队因为地理等基础条件较好,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生产队工分分红值在0.8元左右,当时核定手艺人上交生产队工分值是1.15元左右,而当时木匠泥匠的工价行情是1.35元左右,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决定和结果。对生产队来说,手艺人上交的现金收入,是集体经济、副业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上交买工分的钱与生产队工分值存在的差额,就是生产队纯收入。而对于手艺人来说,他也不亏,一是经过生产队同意,才有了外出挣钱的自由,二是虽说多交了些,可就此也享受生产队平价分配粮食的待遇,不用去市场买高价粮(还不一定有),同时,像柴草、瓜果蔬菜之类,生产队是无偿分配的,手艺人所在家庭也一同享受,变相的一种福利,三是上交给生产队后,多少还剩下一点,这点钱就全落入自己腰包,比起在家务农的普通社员,经济状况还是好了很多。
农村大集体时代,国家层面不太了解,但就生产队这个基层来说,无论是集体还是农民社员,都是鼓励和欢迎手艺人外出的,当时称作是“找副业”,特别是人多地少的地方,生产队里外出找副业的手艺人、能人越多,上交给生产队的收入越多,自然生产队总收入和社员工分值也越高,大家都得利。没有哪个生产队以及生产队长,傻到限制和阻止手艺人外出找副业的。
那时代,虽然限制农民自由流动,不允许农民社员长期在外不从事劳动生产,但对于手艺人来说,则没有这样的禁令,也就是说,当时的手艺人是可以跨区域流动的,即可以在本土本乡作业,也可以去异地异乡做工,类似于现在的农民外出打工,区别是当时外出工作要凭大队或者公社一级的证明。小编是湘西南人,七十年代中期,家里加盖一间木房,请的木匠师傅就是隔壁地区邵阳邵东县的一对父子,每年的秋冬季,来自江浙一带的弹花匠师傅就会主动到我们家乡那,为有需要的社员家弹棉被,这更是跨省的一种流动了。
“天干三年,饿不死手艺人”、“家有良田千顷,不如一技在身”,这形象说明了手艺人在传统社会中的地位。有了一门手艺,就可以吃百家饭,哪怕粮食再困难,也得让手艺人吃饱啊。在集体化时期的农村生产队时代,大部分的手艺人吃喝不愁,日子过得相对滋润。
一是相对轻松自由。大部分手艺人虽说也是力气活,也很辛苦,如铁匠一身灰、泥匠一身泥,但与一般社员艰苦的农活比,相对轻松那么一点点,更重要的是,不需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受人管制,自主自在得多,按当时的说法,不服天管不服人管,只要有手艺在,走遍天下都不怕。
二是相对体面待遇好。相当部分手艺人在乡村很受人尊重,到社员家里做工时,不但免费享受饭食,更是享受贵客待遇,即使在那个贫穷的年代,手艺人上门,主人家要好吃好喝招待,餐桌上多少要有点荤腥,生怕怠慢。
三是财务相对优厚和自由。每做一天工,就有一天的活收入,虽然上交生产队一部分,但差额部分就全部归已,比起普通社员全部依赖生产队分红,他们自己挣钱更自由,用钱灵活性多了,自然,小日子过得相对滋润。
在集体年代,手艺人在生产队社员中属于人上人。小编所在生产队有两名泥水匠人,因常年去县城及附近工矿企业做工,他们家购置了自行车和手表,是生产队里唯一有自行车和手表的人家,抽的烟是纸烟,喝的酒是瓶装酒,比抽旱烟喝散酒的普通社员滋润多了。所以,手艺人深为当时的农村孩子所羡慕,他们自小的理想是,长大后,一是当兵外出看世界,二是学门手艺当一个吃喝不愁的手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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