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经济开发区3-2号宗地(原精华农产品)用地性质
及规划控制指标调整听证会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经邵东市经开区管委会、邵东市政法委、邵东市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邵东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商议,拟对邵东经开区3-2号宗地(原精华农产品)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化解精华农产品公司涉众型经济案债务化解工作,依据邵东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次),拟启动邵东经开区3-2号宗地(原精华农产品)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二、听证时间:年5月10日上午9时
三、听证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听证内容
1、项目简介:邵东经开区3-2号宗地(原精华农产品)位于公园路以东、两塘路以西、河南路以北、河北路以南区域;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53.8亩)。该宗地分别于、、年出让给湖南精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证号:邵国用()第号、邵国用()第号、邵国用()第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由于该宗地位于县石膏采空区周边,年10月宋家塘街道委托湖南省城乡建设勘测院有限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预测评估结论为宗地内东南部采空影响面积平方米,故此次调整面积为平方米。
2、调整内容: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依据邵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文件(邵规委评〔〕第1号),拟将原精华农产品公司用地收回建设高层住宅。
五、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年4月8日---年4月22日(15天)
2、报名地点: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人:杨海文
3、报名方式
(1)凡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2)利害关系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材料(身份证或户籍证等)和本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房产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等)申请报名。利害关系人是单位的还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较多时,采取选择听证会代表人的方式参加。
(4)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后,下达《听证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出席听证会。
邵东市经开区管委会邵东市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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