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大连10女孩被13岁男孩残忍杀害!
案件回顾: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
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无语!悲痛!为什么小小年纪就那样残忍?那么大胆?就因为是未成年,就免于刑事责任吗?未成年杀人的事还少吗?
年,韦某于家乡广西掐死一名男孩,但因其当年未满14周岁而未负刑事责任。年,他持刀伤害一名小女孩,被判刑6年。
年,一名未满13岁的少女覃某,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小周比自己长得漂亮,心生嫉妒,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己家中,用残忍的手段杀害同学,并且将受害人分尸。
年11月,时年19岁的韦某减刑保释后在广州市番禺区杀害一名11岁女孩。
年10月18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杀死女教师”的恶性事件,但因3名罪犯均未满14周岁,最后不负刑责,被送往工读学校。年6月13日,四川金川县13岁少年方某为抢一部手机,将过路23岁女老师泼汽油特重度烧伤,就在事发后几天内,方某又接连犯下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最终因方某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年3月,湖北孝感13岁男孩黄某将在等电梯的女孩小张用剪刀劫持,实施抢劫,后用剪刀将其刺伤,因黄某未满14周岁,案件最后做撤案处理。
对发生了那么多的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显得有点尴尬,未成年人免刑事责任,是不是因为犯罪成本过低而这样的事发生越来越多?是不是可以拟可以判成年人犯罪严重时给有力的处罚呢?
对于家庭教育方面,那么有犯罪苗头的孩子的家长是不是要更加注意对孩子的管教?之所以孩子变成这样,家庭教育是不是缺失呢?
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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